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金寨县果子园乡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六安-金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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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MB****7454/202103-00016
其他权力结果
******局
暂无
2021-03-11 17:01
六自然函〔2021〕123号
****关于****县果子园乡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关于****县果子园乡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11 17:01

国****公司****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县果子园乡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县果子园乡35千伏输变****发改委核准,已取得项目代码:****。该项目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编号:用字第341********0022)。

二、该项目用地总面积0.231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044公顷(其中耕地 0.1798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271公顷。

三、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政府应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四、该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五、根据《预审办法》和《通知》的规定,本文件有效期为三年。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