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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权力结果 |
| ******局 |
| 批复 |
| 暂无 |
| 2020-11-02 10:12 |
| ****关于胡庄安置点二期规划方案的批复 |
六****人民政府:
你单位申报的胡庄安置点二期项目(位于南杨路以西、胡庄安置小区一期以北)规划方案悉,根****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六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须配置建筑面积为388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S1#1层-2层),配置建筑面积为510****社区和养老用房(位于S1#1层-2层)。
四、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餐饮业的,必须做到油烟集中排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娱**的,其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六、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10%、非机动车位20%的充电桩。
七、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八、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九、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十、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12320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89373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3836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