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0MB****7454/202102-00037 |
| 其他权力结果 |
| ******局 |
| 函 |
| 暂无 |
| 2021-02-18 17:07 |
| 六自然函〔2021〕84号 |
| ****关于**市铜锣寨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
****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市铜锣寨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预审与规划选址的报告》(六文旅函〔2021〕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铜锣寨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已取得《****发改委关于**市铜锣寨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六发改审批〔2021〕21号)。
项目建设对改善铜锣寨景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景区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该项目用地涉及**市**县。建设位置为太阳乡船仓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停车场,共220个车位,占地面积0.5306公顷。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0.530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0.3018公顷(耕地0.1257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2288公顷。
该项目已列入**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县国土空间规划。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0.5306公顷,为停车场用地。本****停车场共220个车位,平均车位占地面积24.12平方米,低于《**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停车场停车位用地指标25—30平方米/标准停车位。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的规定。
四、项目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情况
该项目不占用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不占自然保护地。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政府应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六、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沿线城镇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七、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该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根据《预审办法》和《通知》的规定,本文件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