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调****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沧政办字〔2025〕1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渤海****分行政许可权限。一是将“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5项行政许可事项收回至****办理。二是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的下放方式由直接下放调整为委托下放。三是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零售连锁总部以外)”事项由市级直接下放调整为县级审批。
自2025年5月23日起,如有相关业务需求,请前往调整后实施部门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行政许可权限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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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
附件
调整行政许可权限事项清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别 | ****机关 | 调整后监管主体 | 备注 |
| 1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审批局 | ****监管局 | |
| 2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审批局 | ****监管局 | |
| 3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审批局 | ****监管局 | |
| 4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审批局 | ****监管局 | |
| 5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审批局 | ****监管局 | |
| 6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渤海新区****服务局 | ****市场监管局 | 市级权限委托下放 |
| 7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零售连锁总部以外) | 《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渤海新区****服务局 | ****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