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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26日
******地区房建设备供暖系统大****委员会评审,确定******地区房建设备供暖系统大修项目二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申请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 1 | **大****公司 | 410000.04 | 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评定标准依据国家现行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1个月 |
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比选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建设北路24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2****9732
邮箱:****@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晋阳街纳达科技大厦**7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47****3653
邮箱:****@163.com
****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