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三期校区建设工程(自编14栋学生中心综合体)

审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华人民**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穗规划**建证〔2025〕25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局
日 期 2025-05-23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三期校区建设工程( 自编14****中心综合体 )
综合受理号 ch007********051****1437
建设位置 **市**区鳌头镇横坑村横坑横西街西侧
建设规模 宿舍楼(自编14****中心综合体)1幢,地上16层:27814.39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总平面图、立面图1份。二、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3.**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1.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在申****建设部门缴**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随文注销2025年3月10日核发的穗规划**建证〔2025〕972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发文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加说明 相关链接
202********21884
穗规划**建证〔2025〕2565号
****
2025-05-23
****
****三期校区建设工程( 自编14****中心综合体 )
ch007********051****1437
**市**区鳌头镇横坑村横坑横西街西侧
宿舍楼(自编14****中心综合体)1幢,地上16层:27814.39平方米。

一、附图:总平面图、立面图1份。二、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3.**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1.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在申****建设部门缴**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随文注销2025年3月10日核发的穗规划**建证〔2025〕972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