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重大课题咨询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路738****集团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采购范围:此次采购为确定《**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重大课题咨询服务单位,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相关研究报告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8.服务期:自课题研究合同签订生效至课题评审工作结束;计划2025年10月完成,如服务过程中时间另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9.项目预算:贰拾万元
10.项目类别:服务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资质证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咨询服务行业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承担咨询服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
5.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提供承诺)
6.信誉要求: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可通过发布公告媒介(详情见下)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3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纸质标,响应文件需现场递交,递交地点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5年5月23日09时30分。
2.开启地点:**市**区**路738号29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ahinv.****.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路738号30楼经营投资部
联 系 人:梁经理
电 话:021-****9552
邮 箱:****@ahinv.com
2.招标采购监督信息: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伍经理
电 话:021-****8957
八、其他事项说明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需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重大课题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14日
开启日期: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 示 期: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见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采购人联系电话。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路738号30楼
联系人:梁经理
电 话:021-****9552
邮 箱:****@ahinv.com
四、采购监督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伍经理
电 话:021-****8957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人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