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1至11层101内3层06室
成交金额:鄂建文〔2023〕33号文件标准计算的咨询费的42%
| 服务类 |
| 名称:****2025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东****西街1号14号楼2层218室
成交金额:鄂建文〔2023〕33号文件标准计算的咨询费的38%
| 服务类 |
| 名称:****2025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供应商名称:欣心园****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神墩一路77号**﹒新壹城A栋公寓369室
成交金额:鄂建文〔2023〕33号文件标准计算的咨询费的46.8%
| 服务类 |
| 名称:****2025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四、评审专家名单
何娟(业主评委)、郑靓婧、彭筠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5-19
2、评审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2、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
4、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八、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桂路228号
联 系 人:李科长
电 话:181****5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