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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项目业主及广大利害关系人:
由****开发建设的“****学校”项目位于**市**区**镇松柏村1组,**村13组,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用途),项目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小学、幼儿园、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及配套用房,其中2-4号楼未启动并联验收。
现****向我局申请,拟对原2021年8月24日审批的项目方案中2-4号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2-4号楼首层架空区域131.28㎡****基地面积,2号地块建筑基底面积为由7054.43㎡调整为7185.71㎡(其中高层建筑基底面积由4235.41㎡调整为4366.69㎡),2号地块建筑密度为由19.39%调整为19.75%(其中高层建筑密度由11.64%调整为12.00%);项目总体建筑基底面积由20765.06㎡调整为20896.34㎡(其中高层建筑基底面积由4235.41㎡调整4366.69㎡)。
(二)取消2-4号楼东侧雨棚一处,在西侧新增雨棚一处。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调整后方案满足规划条件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要求,现我局就该项目方案调整内容征求广大利害关系人意见。望广大利害关系人于公示期间(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6日)将自己的意见以真实姓名反映,投入现场意见箱或将意见书面反馈给**市******局,逾期视为放弃、无意见。
特此公示。
**市******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