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90010/2025-0294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 名称: | 关于**县白芒营镇岩口铺村中小型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文号 : | 江发改审〔2025〕84号 | ||
K0002-0702-2025-121
江发改审〔2025〕84号
关于**县白芒营镇岩口铺村中小型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套完善通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原则上同意实施“**县白芒营镇岩口铺村中小型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白芒营镇岩口铺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通村道路硬化,长3.46公里,宽4米,厚0.2米;灌溉水渠维修改造6520米(40*40砼渠);机耕道铺垫石长5120米,宽3米;河道护坡800米。
四、项目总投资:3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20万元,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21万元。
五、建设期限: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请依照以工代赈方式组织项目建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尽量组织低收入群体就业困难群体等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务工组织方式为“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当地群众”,通过“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技能培训+劳务报酬+公益岗位” 的综合赈济模式组织项目建设,带动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务工人员109人以上,发放劳务报酬额度为109.14万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为34.11%。施工单位应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切实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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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