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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5MA49CJ253A | 建设单位法人:沈健 |
| 何庆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 ****园区东路1号 |
| 年产5.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园区东路1号 |
| 经度:112.79183 纬度: 30.5004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6 |
| 潜环评审函〔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005MA49CJ253A002X |
| 2024-08-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5MA49CJ253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005MA49CJ253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005MA49G3M676 | 竣工时间:2023-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9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0000t/a高纯过氧化氢、5000t/a高纯硝酸 | 实际建设情况:40000t/a高纯过氧化氢、5000t/a高纯硝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纯过氧化氢的生产以50%工业级过氧化氢为原料,在经过稀释调配到指定浓度后,将工业品中的杂质去除所得到的。整个生产过程以稀释、除杂为主。主要利用反渗透+离子交换原理,当物料通过反渗透膜时,利用反渗透膜将大分子截留,经反渗透之后的双氧水经离子交换树脂进一步去除阴阳离子。 高纯硝酸生产以工业硝酸为原料,通过蒸发除杂、脱色、过滤等工序,最终产出高纯硝酸。 | 实际建设情况:高纯过氧化氢的生产以50%工业级过氧化氢为原料,在经过稀释调配到指定浓度后,将工业品中的杂质去除所得到的。整个生产过程以稀释、除杂为主。主要利用反渗透+离子交换原理,当物料通过反渗透膜时,利用反渗透膜将大分子截留,经反渗透之后的双氧水经离子交换树脂进一步去除阴阳离子。 高纯硝酸生产以工业硝酸为原料,通过蒸发除杂、脱色、过滤等工序,最终产出高纯硝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产生各类废水应依托一****处理站(主体工艺为芬顿氧化+沉淀脱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中较严值要求后,纳管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标排入东干渠。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纯硝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1套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依托一期项目2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NOx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高纯异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依托一期项目1套水喷淋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VOCs参照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 加强厂区生产管理,加强管道、储罐、设备维护,确保厂界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控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确保厂界和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表A.1排放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各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碱液喷淋浓缩液、釜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装置滤芯、分子筛、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依托一期项目建设的危险废物仓库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处理站,****处理站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高纯硝酸在蒸馏、脱色、灌装等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蒸馏塔、脱色塔等过滤装置密闭,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蒸馏、脱色等过程废气通过废气管道直接与设备连接微负压收集,灌装等环节废气通过集气罩微负压收集,收集后经1套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吸收后,依托已建项目20m高酸性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设减振基础,设置密闭的厂房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的润滑、保养;②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 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釜残(低纯废液)、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碱液****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公司和******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做好储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和定期维护。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防火、防爆、防漏、防渗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卫生规程规范,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预案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6644 | 38000 | 0 | 0 | 16644 | 16644 | |
| 0 | 0.83 | 1.9 | 0 | 0 | 0.83 | 0.83 | |
| 0 | 0.083 | 0.19 | 0 | 0 | 0.083 | 0.08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8 | 3.92 | 0 | 0 | 0.18 | 0.1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标准限值 | 已建设,依托一期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pH的最大排放值为8.7,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L,氨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44mg/L,悬浮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7mg/L,总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79mg/L,总磷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5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8.4mg/L,氟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50mg/L |
| 1 | 三级碱喷淋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 已建设,依托一期 | 验收监测期间,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13mg/m3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碱液喷淋浓缩液、釜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装置滤芯、分子筛、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依托一期项目建设的危险废物仓库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釜残(低纯废液)、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碱液****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公司和******公司处置。 |
| 1 |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做好储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和定期维护。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防火、防爆、防漏、防渗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卫生规程规范,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预案演练。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送至环保部门备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
|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产生各类废水应依托一****处理站(主体工艺为芬顿氧化+沉淀脱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中较严值要求后,纳管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标排入东干渠。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纯硝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1套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依托一期项目2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NOx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高纯异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依托一期项目1套水喷淋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VOCs参照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产生各类废水应依托一****处理站(主体工艺为芬顿氧化+沉淀脱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高纯硝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1套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依托一期项目20m高排气筒排放;异丙醇纳入下次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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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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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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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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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产生各类废水应依托一****处理站(主体工艺为芬顿氧化+沉淀脱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中较严值要求后,纳管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标排入东干渠。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纯硝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1套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依托一期项目2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NOx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高纯异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依托一期项目1套水喷淋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VOCs参照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产生各类废水应依托一****处理站(主体工艺为芬顿氧化+沉淀脱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高纯硝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1套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依托一期项目20m高排气筒排放;异丙醇纳入下次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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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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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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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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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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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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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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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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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