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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年产10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年产10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位于**省**市康仙庄镇112国道**段2017****集团康仙庄产业园,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6°29'5.067",北纬39°05' 59.247"。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2674.05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674.05平方米,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位于生产车间内部。购置注塑机、空压机、气泵等设备。
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试运行日期
试运行日期拟定为:2025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康仙庄镇112国道**段2017****集团康仙庄产业园
联系人:杨晨达
联系电话:158****697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