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自然规划告字〔2025〕8号)
****政府批准,****中心与****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3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土地成交后,对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事务所出具是否属于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25日起****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44:8001/portal/main.html,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七、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14日9时至2025年6月23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6时。标书代写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公告序号25024的宗地,在原有以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本宗地竞买的基础上,增加使****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方式。具体使用规则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银行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9时至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结束挂牌期进入延时竞价及成交确认流程。
九、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时间,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规定办理。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
公告序号 25022-25023
联系地址:**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531室
联系电话:0531-****5156 联 系 人:翟 剑
联系电话:0531-****2485 联 系 人:刘泽强
公告序号 25024
联系地址:**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531室
联系电话:0531-****5412 联 系 人:信文秀
联系电话:0531-****6847 联 系 人:魏 博
****中心
CFCA证书办理
联系地址:**市**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9
联系电话:400-0531-556 0531-****0028
邮箱地址:****@163.com
**CA证书办理
联系地址:**市**区趵**北路24号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8966
****中心
****
2025年5月25日
| 公告序号 |
宗地内地块编号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土地出让起始价款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地上 |
地下 |
总价 |
||||||||||
| 25022 |
2025TDGP13X0024 |
**区 Awc-02-39地块 |
**市**区**街道,玉符街与峰山路交叉口 |
23817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1.0≤地上≤2.2 地下≤1.3 |
≤40 |
城镇住宅用地70、商业用地40 |
7024 |
1053 |
8077 |
1800 |
****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网站:(http://119.****.44:8001/portal/main.html)。 |
|
| 25023 |
2025TDGP13C0025 |
**区ASQ-DK05-06地块 |
**区双泉镇东北部山区范围内,孟庄村、庞庄村两村交界处 |
1347 |
商业用地 |
0.8≤地上≤1.2地下≤0.6 |
≤60 |
40 |
70 |
18 |
88 |
20 |
||
| 2025TDGP13C0026 |
**区ASQ-DK05-07地块 |
**区双泉镇东北部山区范围内,孟庄村、庞庄村两村交界处 |
4901 |
商业用地 |
0.6≤地上≤1.0地下≤0.4 |
≤50 |
40 |
251 |
50 |
301 |
90 |
|||
| 2025TDGP13C0027 |
**区ASQ-DK05-09地块 |
**区双泉镇东北部山区范围内,孟庄村、庞庄村两村交界处 |
1765 |
商业用地 |
0.8≤地上≤1.2地下≤0.6 |
≤60 |
40 |
91 |
23 |
114 |
30 |
|||
| 2025TDGP13C0028 |
**区ASQ-DK05-11地块 |
**区双泉镇东北部山区范围内,孟庄村、庞庄村两村交界处 |
6465 |
商务金融用地 |
0.6≤地上≤1.0地下≤0.5 |
≤50 |
40 |
334 |
83 |
417 |
100 |
|||
| 2025TDGP13C0029 |
**区ASQ-DK05-16地块 |
**区双泉镇东北部山区范围内,孟庄村、庞庄村两村交界处 |
1963 |
商业用地 |
0.6≤地上≤1.0地下≤0.4 |
≤50 |
40 |
101 |
20 |
121 |
30 |
|||
| 2025TDGP13C0030 |
**区ASQ-DK05-17地块 |
**区双泉镇东北部山区范围内,孟庄村、庞庄村两村交界处 |
1074 |
商业用地 |
0.6≤地上≤1.0地下≤0.4 |
≤60 |
40 |
55 |
11 |
66 |
20 |
|||
| 25024 |
2025TDGP02R0031 |
道路以西部分 |
**区浆水泉路以东、**东路以南 |
15830 |
城镇住宅用地 |
≤20 |
70 |
70055 |
7780 |
77835 |
44200 |
|||
| 2025TDGP02R0032 |
道路以东部分 |
32269 |
70 |
142163 |
16500 |
158663 |
87800 |
|||||||
| 2025TDGP02C0033 |
文博西片区一期DMLD-13-23地块 |
**区浆水泉路以东、**东路以南 |
26108 |
商务金融、商业用地 |
3.3≤地上≤5.5地下≤2.2 |
≤40 |
40 |
54105 |
4050 |
58155 |
12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