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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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式如下:

**县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县阜溪街道,北至环**路,南至纬七路,西至**路,**经七路。地块面积为39706m2(3.97公顷)。****中心位置坐标为E 119.988234°,N 30.562458°。调查地块2000年以前,地块内为农田和空地,农田种植青菜等农作物,为当地村民自食,未使用农药和化肥。2000年,地块内南侧有部分民房。2006年,地块内开始出现小水塘,地块内为农田、民房、水塘,农田种植青菜等蔬菜,为当地村民自食,未使用农药和化肥。2006-2017年,地块内为民房、水塘、农田和空地,民房陆续拆除,农田种植青菜等农作物,为当地村民自食,未使用农药和化肥。2017-2019年,地块内民房全部拆除,为空地,地块内小水塘经过平整后被地块内土壤填平,无外来填土。2019--至今,地块内为闲置空地,种植青菜等农作物,为当地村民自食,未使用农药和化肥。

根据2023年3月29日****规划局出具的《**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证号:德规条330********036号),地块规划面积38231m2,规划为住宅用地。我单位于2023年4月编制了《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于2023年4月13日该****生态环境局**分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需求。评审意见的函详见附件9。

根据地块规划调整,****规划局于2025年5月15日出具了新的《**县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证号:德规条330********030号),规划用地面积增加了1475m2,现为39706m2,地块用地性质未发生改变,规划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1-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4m,建筑密度≤30%。

我单位于2025年5月受****委托对**县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开展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污染物识别、快速检测、综合分析等工作,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用地,经调查核实无工业生产历史、用地土壤无被污染可能性,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 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全部5项内容,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工作调查结论为:

**县阜溪街道(2022)018号地块内现为空地,历史无工业企业及相关人类生产活动开发历史,未发生污染事故,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的历史用途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本调查地块情况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的要求内容,因此本次调查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分析。土壤样品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及**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标准,符合“居住用地”的规划用地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开展进一步布点采样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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