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4MA784MRX0A | 建设单位法人:张培军 |
| 张培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三平镇**五街5900号 |
| 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4-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区 **维吾尔自治区****区 |
| 经度:85.255121 纬度: 45.****3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6 |
| 克环函〔2022〕1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4MA784MRX0A001U |
| 2024-08-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5 |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4MA784MRX0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三达****公司 |
| 916********067238X | 验收监测单位:**市三达****公司 |
| 916********067238X | 竣工时间:2024-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性质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封闭式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1600㎡,包括制浆车间、烤炉房、脱模成品车间。建设 2 条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生产线,**2座原料及成品仓库(600㎡和510㎡),用于堆存原料及待售成品,建设综合办公生活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7107.34㎡,年产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1.2万㎡。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1600㎡,包括制浆车间、烤炉房、脱模成品车间。建设 2 条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生产线;**1座仓库,建筑面积672㎡,用于堆存原料及待售成品,建设综合办公生活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7107.34㎡,年产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1.2万㎡。 |
| 规划库房 2#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制浆:按照产品对原辅料的要求比例,将海泡石、渗透剂、水等通过进料 口加入到制浆机,通过搅拌制浆; (2)成型:将调制好的浆液送入托架上的模具中,模具底部有沥水孔隙,成型 过程中多余水份经孔隙沥出后经导流槽流至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3)烘干:模具在托架上经减速机牵引通过烘干炉,烘干炉内的工作温度有低 温、中温、高温三个阶段,低温段温度控制在 60℃-70℃,中温控制在后 90℃-100℃, 高温控制在 120℃-130℃,模具进入烘干炉后,烘干炉内的温度多数时间控制在 60℃-70℃之间,以完成固化,然后再将温度提升至 120℃-130℃进行干燥,然后进 入熏蒸炉(170℃)。熏蒸过程中向炉内加入适量防水剂,熏蒸后即为成品,输送 至成品区待售。烘干炉和熏蒸炉以天燃气为燃料,烟气在炉膛内循环使用,直接与 模具里的半成品接触,充分利用热能烘干水份。 | 实际建设情况:(1)制浆:按照产品对原辅料的要求比例,将海泡石、渗透剂、水等通过进料 口加入到制浆机,通过搅拌制浆; (2)成型:将调制好的浆液送入托架上的模具中,模具底部有沥水孔隙,成型 过程中多余水份经孔隙沥出后经导流槽流至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3)烘干:模具在托架上经减速机牵引通过烘干炉,烘干炉内的工作温度有低 温、中温、高温三个阶段,低温段温度控制在 60℃-70℃,中温控制在后 90℃-100℃, 高温控制在 120℃-130℃,模具进入烘干炉后,烘干炉内的温度多数时间控制在 60℃-70℃之间,以完成固化,然后再将温度提升至 120℃-130℃进行干燥,然后进 入熏蒸炉(170℃)。熏蒸过程中向炉内加入适量防水剂,熏蒸后即为成品,输送 至成品区待售。烘干炉和熏蒸炉以天燃气为燃料,烟气在炉膛内循环使用,直接与 模具里的半成品接触,充分利用热能烘干水份。 |
| 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打浆用水与其他原料混合成浆后倒入模架的沥出水及生活污水。沥出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下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浆机配料粉尘和天然气烘干炉、熏蒸炉的烘干废气。打浆机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1 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烘干炉和熏蒸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烘干废气,分别经 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有组织排放。 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阻隔等措施 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废塑料桶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废塑料桶统一收集,****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 废气:打浆机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1 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DA001 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烘干炉和熏蒸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烘干废气,分别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2、18m 高 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噪声:搅拌机、打浆机、引风机等设备均采用吸声、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废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废塑料桶统一收集,****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统一处理。 |
| DA003烟囱由15m增至18m,因不会加重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计划配备搅拌机 5 台; 2、建设熏蒸炉 1 台,规格型号为6㎡。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配备搅拌机6 台; 2、建设熏蒸炉 1 台,规格型号为12.56㎡(长 4m,直径 2m)。 |
| 1、主要设备搅拌机较环评设计新增1台,其制浆生产能力扩大了20%,未超出文中“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规定,不属于重大变更; 2、主要设备熏蒸炉规格由6㎡增至12.56㎡,容积增大,与生产能力无关,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77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8.1408 | 0 | 0 | 0 | 8.141 | 8.141 | |
| 0 | 0.2081 | 0 | 0 | 0 | 0.208 | 0.2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097.76 | 0 | 0 | 0 | 1097.76 | 1097.76 | / |
| 0 | 0.0019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2429 | 0 | 0 | 0 | 0.243 | 0.24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循环水池、园区下水管网 | 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沥出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下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中悬浮物<400mg/L、COD<500mg/L、BOD5<300mg/L限值要求(该标准未对氨氮做限值要求)。 |
| 1 | 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低氮燃烧器、排气筒 | 打浆配料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类标准;天然气烘干炉及熏蒸炉废气执行《**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排放限值规定。 | 打浆机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1 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DA001 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烘干炉和熏蒸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烘干废气,分别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2、18m 高 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中TSP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固定源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固定源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0mg/m3。烘干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 |
| 1 | 吸声、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搅拌机、打浆机、引风机等设备均采用吸声、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废塑料桶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废塑料桶统一收集,****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 废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废塑料桶统一收集,****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统一处理。 |
|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措施,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已取得《企业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表》,备案号:650204-2024-047-L |
|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工程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