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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40万吨/年替代燃料制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40万吨/年替代燃料制备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冶父山镇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本项目租赁**县****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南侧有1栋2层的办公楼,其中一层作为办公区域,二层作为职工宿舍。厂房的中部为生产区,本项目暂时建设1条生产线,厂房的北侧为存储区域,由西到东分别设置三个原料堆存区、2个成品打包料堆存区,1个成品散料堆存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组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朱玉禄
联系电话:151****9555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