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慢性病防治站广宁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肇庆-广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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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2025年05月26日 09:15:58

根据****广****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5月26日至 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8号 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965

传 真:0758-****8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广****村委会仁安村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范围为“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及性病的防治”,用地面积为7140.08m2,总建筑面积为17564.72m2,主要建筑包括综合楼(含门急诊部、住院部)、污水处理设施等。门诊部主要接收慢性病患者,住院部仅接受精神病患者,总床位数23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紫外线消毒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传染病科室产生的传染性污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预消毒+二级处理+消毒”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远期,****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成运营后,项****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2)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相应类别的资质单位清掏拉运,不在院区暂存;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交由有相应类别的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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