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大道北56****环境局**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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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罗州街道办 教育路31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是限期整改单位,选址于**市教育路31号,所在****医院(中心位置坐标为:E110度17分5.730秒、N21度36分25.960秒),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734.67m2,建筑面积2266m2,设置病床30张,主要设妇科诊室、检验室、抢救室、处置室、发热门诊、内科、外科、观察室、儿保室、预防保健科、中医理疗室、DR室、B超室、公卫科室、接种室、输液室和住院病室等,不设置感染科、传染病科、口腔科。项目劳动定员71人,全年营业时间为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