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保障局,****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参保人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现对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中产前检查费用支付的办理材料进行优化,取消《**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中“产前检查费支付”事项部分材料。由原来的5项材料缩减为3项,取消“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2项材料。
附件:产前检查费支付
****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产前检查费在定点医药机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省政务服务网、**医保APP、**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四、办理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诊断证明;
****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三)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四)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五)办结:将报****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九、备注
(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二)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