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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洛**洛**岸宜故公路两侧,西起底张乡柳沟村鹰翅山,**涧口乡安坡村北,南以**渠为界,北到洛河为止,灌区范围包括底张、景阳、赵村、陈吴、涧口五乡川涧区农田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字表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379-****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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