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6 09:5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区易腐垃圾处置项目(一期) | ****工业园区内,马鞍街道北十二路以北、**市柯****公司以西、**大河以东、******公司以南 | **** | **预处理车间、脱氨打包车间、锅炉及发电机房、污水处理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办公楼等,处理设施包括餐厨、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及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剂储存系统、沼气发电系统、锅炉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给水、排水、蒸汽、电气、自控管线及管架等辅助设施。主要处置工艺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采用“机械预处理+提油工艺+三相分离”,地沟油采用“接料除杂+优质加热+三相分离”,液相厌氧消化+沼气利用发电,废渣外运处置,副产品碳酸氢铵执行《农业用碳酸氢铵》(GB/T3559-2001)标准及环评中规定的特征因子管控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处理规模为易腐垃圾处置250t/d(其中餐厨垃圾150t/d(餐饮垃圾140t/d、地沟油10t/d),厨余垃圾100t/d)。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有沼液脱水上清液、沼气净化废水、除臭系统洗涤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沼液脱水废水经脱氨预处理后,与其他高浓度废水一同进入MBR系统,满足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锅炉排废水和循环冷却水在厂区内均质混合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废气:项目废气分类收集,高浓度臭气采用“化学洗涤+生物处理+化学洗涤”除臭工艺,低浓度臭气采用“二级化学洗涤”除臭工艺,处理后达标后通过相应排气筒排放。预处理车间的卸料大厅、卸料间、出渣间设“植物液空间雾化喷淋”辅助除臭净化工艺。厌氧系统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及过滤处理后,部分送至锅炉房,剩余部分送至发电机房。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沼气发电尾气经SCR装置脱硝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等,加强设备维护,设置绿化等,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四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分选杂物、沼渣、污泥、毛油、废脱硫剂、废膜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