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武发改投资〔2025〕3号
关于南****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中心学校:
报来《南****中心学校关于审批南****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中心学校的办学条件,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中央资金,无需提级论证,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南****中心学校。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东街80号南****中心学校内。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1栋5层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063.75平方米,配套无障碍电梯1台,以及室外供配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及室外相关配套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9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90.1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6.16万元,基本预备费43.7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108号),其中: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中央资金)590万元。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办理规划、土地、环保、水利、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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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