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震泽镇)WJ-J-2021-033号地块(含售楼处)弱电智能化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一: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招标书的(五)采购需求的第2小条本项目的核心产品项内容。
现更正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项如下表(产品项的具体尺寸、材质及功能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内容):
| 序号 |
系统名称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 1 |
视频监控系统 |
200万电梯半球 |
台 |
18 |
| 2 |
视频监控系统 |
200万室外周界警戒摄像机 |
台 |
25 |
| 3 |
视频监控系统 |
室外全景摄像机 |
台 |
6 |
| 4 |
视频监控系统 |
车辆抓拍摄像机 |
台 |
6 |
| 5 |
视频监控系统 |
硬盘录像机32路8盘位 |
台 |
16 |
| 6 |
视频监控系统 |
车辆抓拍管理终端 |
台 |
2 |
| 7 |
售楼处智能化 |
400W低照度摄像机 |
台 |
15 |
备注:采购清单中的参数为基本要求,相关投标产品材质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中的要求。其中加“★”和加“▲”产品均需提供具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加“▲”产品另同时需提供用于本项目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中有涉及需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地方均同步按此更正内容调整,即相关证明材料中仅需要投标单位盖章无需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更正事项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文件的提交、开启日期。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开始提交时间:2025年 06 月 11 日下午13点(**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 06 月 11 日下午13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东**大道11666号A幢1215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接收人:****
开启
开标时间:2025年 06 月 11日下午13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东**大道11666号A幢1215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4、更正日期:2025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震泽镇塔影路36****广场1059
联系方式: 0512-****103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苏绣路89****广场B幢803室
联系人:杭锋、朱梅华、时妹
联系电话:0512-****6796-8024/8025
****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