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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狗山“工改公服”项目被收储低效工业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项目残值评估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地点:**市****,内容:我街道拟对狮狗山内一工业用地(面积约760平方米)等用地范围内开展建(构)筑物拆除工作,现我中心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单位对本次清拆项目净收入开展价值评估服务,并以评估成果价作为项目拆除权及拆除残值处置权的竞拍底价。 | ||
| 否 | ||
| 平方米(760平方米) | ||
| 备案要求 | ||
| 具备房地产估价三级及以上资质 | ||
| 1.服务机构单位需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进行对接项目事宜,并组织现场查看等工作。2.因项目内容变化,需根据我方提供的最新数据更新评估报告,需2天内响应修改完毕,若遇不可控因素,提交申请且我方确认后顺延报告完成期,中标单位若逾期未向我方提交评估成果或逾期未按修改要求做出整改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扣除总费用5%/工作日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仍未出具成果或做出整改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单位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我方的全部损失。3.成果不符合规范章程的,有违事实,弄虚作假的,委托方有权取消中选结果,成果作废处理,不支付任何费用,并在本平台作低分评价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需收集做好但不限于相关建(构)筑物、具备清拆价值的地上物等现场的图片资料,以及有关重点残值资产明细的佐证图片等归档资料,结合实际制作“清单式”评估报告。5.本次评估的价值需考虑实际状况、功能、清拆技术工艺、市场价值等因素,涉及清拆产生的残值(含:金属等有回收价值物、废料可二次加工和再生**等)回收收益、拆除费用(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税费等。6.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需可作为本次清拆项目净收入的竞拍底价的合理依据。7.评估单位需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不得向他人泄露在评估活动中获得的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以及资产评估结论,若发生有关恶劣影响情况,我方有权解除相关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8.最终评估成果一式4份提交至我方单位。9.最终评估报告需经我方或本级行政监管部门审核,中标单位需配合有关修改和解释工作,同时负责在我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免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我方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可。10.我方主要提供资料为:建(构)筑物面积统计表和相关测量数据,中标单位自身需考虑是否收集额外资料完成价值评估报告。11.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项目档案并交由我方。 | ||
| 公示期结束后,服务期限双方协商后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1.本次评估服务费用按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粤价〔2010〕142号文计算为:1,000.00元。2.本次费用由竞拍清拆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相关费用。3.若本项目日后经审计或自查自纠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或情况(特别涉及到款项多支付的问题),中选方需无条件配合处理。涉及多支付的款项,在收到我方要求退还支付款项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涉及其他事宜,中选方在收到我方整改通知书后,3日内配合处理。4.中选方应退还多支付的款项而未退回的,我方因追讨该款项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与追讨相关的损失,均由中选方承担。 | ||
| 否 | ||
| 否 | ||
| 2025-05-28 1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