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改核准〔2025〕3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龙胜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110千伏龙胜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的函》(江供电函〔2025〕8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促进我市电力供应及经济发展,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龙胜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市龙胜镇长龙东路151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本期建设龙胜站1台4万千伏安主变、10千伏出线15回、2组5兆乏电容器组。**110千伏#2母线设备间隔。
(二)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设备、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438.61万元,其中设计39.6万元、建筑工程286.8万元、安装工程335.28万元、监理38.26万元、主要设备628.08万元、其他155.59万元。
资金来源:由****通过自筹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采用低损耗节能设备、节能型照明灯具、节能建筑材料、设置合理的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措施降低损耗。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电磁辐射防护、污染防治以及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
六、招标内容:见招标核准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110千伏龙胜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附件、《****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关于印发****110千伏龙胜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江供电计〔2025〕16号)、《110****电站不动产权证》(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844号)、******局《关于征询****110千伏龙胜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规划审查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告知书
****改革局
2025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龙胜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