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中央公园二期项目10#、11#楼及 地下室、门卫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69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时效性:地下室、门卫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69
**森****公司拟建的中央公园二期项目10#、11#楼及地下室、门卫室位于**省**市那大镇,属《**那大主****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01-07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米。土地证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现拟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10#、11#楼及地下室、门卫室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0#楼变更:
1.****商铺屋顶相连通,为考虑住户安全问题,故根据每户分隔位置,在商铺屋顶增设女儿墙,增加住户居住安全;
11#楼变更:
1.因在方案设计阶段,未充分考虑地下室风井位置,11#楼首层局部增加地下室通风井,增设出入口、变更局部布局,打通墙体增加通道;
2.首层增加架空层出入口,建筑面积由1704.79平方米变更为1742.3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由388.21平方米变更为425.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51879.40平方米变更为51916.96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37.56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
3.取消 B-1、B-2 户型主卧室卫生间北向窗户;
4.****商铺屋顶相连通,为考虑住户安全问题,故根据每户分隔位置,在商铺屋顶增设女儿墙,增加住户居住安全;
门卫变更:
门卫的位置由右边变更为左边,指标不变。
变更后的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256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16.96平方米,计容面积36436.33平方米,容积率2.90,建筑密度24.93%,绿地率40.01%。变更后的项目设计方案和指标符合控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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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