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行政楼党建院史装饰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294320.54元
最高限价:294320.54元
采购需求:****行政楼党建院史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申请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1.2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1.3申请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2.1.4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2.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供应商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1日
2、招标文件费:不收取;
3、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om/)成功注册会员,并网上提交报名。
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可登陆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om/)参与投标后下载文件、提交下载答疑澄清。招标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四、招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15:30(****医院领导时间安排推迟,请及时关注平台、手机短信);
2、投标文件递交:在优质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PDF格式(并进行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参与现场开标时仍需携带纸质投标文件);
3、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同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闸北新区四楼项目办;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联系方式
1、平台注册、操作等问题请联系优质采平台客户经理:周工,联系电话:0551-****4922;刘工,联系电话:0551-****0023;
2、****医院项目负责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58-****666
六、重要说明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院在优质采平台的采购专区(网址:http://gyxzyy.****.com)。
2、提醒事项:会员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递交书面盖章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3、投标人报名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请与开标时递交的纸质文件格式一致,如由于各种原因放弃投标,请于优质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弃标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2025年5月16日
****行政楼党建院史装饰装修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行政楼党建院史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项目,于2025年05月21日15时3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自2025年05月26日 至2025年05月28日11时3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