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0227
****受****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轻质吸隔声复合材料关键应用评价指标验证试验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 包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 |
交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 |
| 1 | 轻质吸隔声复合材料关键应用评价指标验证试验 | 39.01 | 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 |
| 备注:中标单位应完成《轻质吸隔声复合材料关键应用评价指标验证试验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研究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试验实施细则、试验报告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书》。 主要技术要求: 1. 形成吸隔声材料整套施工放样图纸和技术文件; 2. 完成典型件及吸隔声材料隔声量测试,出具正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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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提供法定代表人未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承诺书。
4.3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4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拟采购的范围或范围相似。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5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军内单位、****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标书代写
4.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8投标人应具有符合8号文或18号文(123号文)规定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并提供符合8号文或18号文(123号文)规定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承诺函和中标后按照8号文或18号文规定进行本项目经费管理的承诺。
4.9信用等级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及注销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曾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但现已移除的或处罚期已过的除外。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国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及注销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承诺,并签字盖章。
4.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以上承诺,并签字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查询核实。(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标书代写
4.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事故的承诺,并签字盖章。
4.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到2025年5月2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广场B座1804室(**市**区张之洞路与千家街交汇处)。
6.3发售方式:线上支付标书费,线下领购招标文件。
6.3.1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6.3.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搜索ZC开头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编号时不含包号,如ZC24K250001/01的项目编号,搜索“ZC24K250001”即可)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参与项目。
6.3.3根据平台要求填写购标单位负责人信息,联系人及对应联系方式与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保持一致,选择拟参与项目标包后完成购标流程并支付相关标书款;
6.3.4支付完成后,供应商联系人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发售地点(见本公告5.2节)获取招标文件;
6.3.5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7110获取支持;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3.6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场B座18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装订)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1份;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5)提供招标公告4.1、4.3-4.7项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1份;
(6)招标公告4.2、4.8-4.12项: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份;
(7)标书款汇款凭证,1份。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广场B座18****中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8.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仅留存必要的资料,其余资料将予以退还,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委员会判定为准。
9.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132****476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夏经理、张经理
联系方式:139****8254、010-****8024、010-****8100
地 址:******广场B座18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