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市**绿色环保项目保障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禅**榴苑路20号,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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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市**绿色环保项目保障配套工程 | **** | ******区芦苞镇白泥坑 | ******公司 | **市**绿色环保项目保障配套工程旨在对**市******填埋场IV期库区进行复挖改造后,完善防****填埋场,用于接收处理绿色环保项目的稳定化飞灰,在**市******填埋场IV期库区进行复挖改造,垃圾量约60万m3,复挖后完善防渗系统,构建面积约4.4万平方米,后期用于飞灰填埋和垃圾应急填埋。新构建飞灰填埋一区独立填埋库容约24万m3,填埋二期独立库容约29万m3,合计填埋库容约53万m3,应急填埋区库容为4.2万m3。 | (一)项目开挖产生的扬尘和臭气采用喷除臭液的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二)项目淋溶液和渗滤液经收集后排****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进入绿色项目处理。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开、现场粘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