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不锈钢盘条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要求、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2、本规范适用于Ф5.5 ~Ф12.0的不锈钢盘条的采购和验收。
3、尺寸和外形
3.1 盘条直径为Ф11 ~Ф12.0mm。
3.2 盘条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4981规定中B级的要求。
3.3 盘条的盘重不小于500Kg。
3.4 盘条不圆度应符合GB/T14981中B级精度的要求。
4、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
4.1 钢的牌号:420RM1
4.2化学成分如下:
C:0.4-0.45 Si:0.35-0.40 Mn:0.70 p:<0.025 S:<0.015 N:0.03-0.04 Cr:16-17 Ni:0.3-0.4 Co:0.020-0.030
②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4.2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抗拉强度 断面收缩率
650~750MPa
4.4交货状态
热轧、退火、酸洗(白化)交货。其他交货状态在合同中注明。
4.5表面质量
4.5.1 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切净,其截面不得有缩孔、分层及夹杂。
4.6.2 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耳子、结疤、分层等缺陷,如果尾部缺陷可以清除,清除深度不得大于直径公差的一半,清除宽度不得大于深度的5倍。
4.5.3 允许有深度不大于0.12mm的局部凹坑及局部不超过下列规定的缺陷。
直径<Φ10.0mm,允许缺陷深度≤0.10mm;
直径≥Φ10.0mm,允许缺陷深度≤0.15mm。
5、检验规则
5.1 盘条按每批次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尺寸、同一轧制及热处理制度的盘条组成。
5.2 所有检验项目进行中,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则取双倍数量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则该批材料应为不合格。。
6、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6.1 盘条成盘交货,头尾应做明显标识,每盘应采用塑料带加护垫打捆包装,并采用覆膜编织袋包裹包装,避免发货运输过程中表面损伤。
6.2 提供原始盘条标识和质量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