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5〕2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绩效评价结果,取消企业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工匠人才培育、****中心、食盐追溯体系建设、创新型中小企业等5个方向政策支持,不再申报;其他申报方向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4〕90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初审后,通过市级评审的企业,需将电子版材料通过Wlink平台进行上传。
3.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前。标书代写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质量标杆建设、首版次软件产品和工业软件产品研发:
工信股:赵俊奇153****5577
(2)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项目技术改造申报指南、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指南、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指南:
工信股:李臻武151****7776
(3)自治区专精特新、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乳制品精深加工项目申报指南、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自治区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该项参照补充通知申报指南)、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该项参照补充通知申报指南)、自治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该项参照补充通知申报指南):
工信股:斯 庆158****4981
(4)工业绿色化改造(该项参照补充通知申报指南):
节能股:国 庆186****4640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5〕273号)
2.《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
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4〕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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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