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要求,****政府组织编制《**市**区大门片区小门港区单元(****)A街坊详细规划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市规划管理单元划分(修订)》中的**区大门片区小门港区单元A街坊。规划范围**北二路,南至环岛路,西至山体,北至海域,规划范围面积约44.57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本次规划对A-14地块重新划分,修改后为A-14-1、A-14-2、A-14-3地块,A-14-1地块用地性质为**码头用地(1204)完全兼容三类工业用地(100103)和交通场站用地(1208),A-14-2地块用地性质为**码头用地(1204)完全兼容三类工业用地(100103),A-14-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对A-03b、A-11、A-15、A-21地块用地界线进行优化,用地性质保持不变。详见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三、地块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A-11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A-14-1地块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0米;A-14-2地块容积率为0.6-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0米;A-17地块容积率≤0.6,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A-19地块绿地率从20%调整为10-20%,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四、道路交通修改
规划将通港路延伸至A-14地块内的区间道路(虚线道路)调整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并将通港路道路名称变更为能源大道;规划新增1条支路经一路,连接能源大道和环岛路,经一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6米;将北一路和北二路延伸至小门西围堤堤顶道路。各地块停车配建按照《**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的要求进行配置,未尽事宜参照**省《****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四、配套设施调整
本次取消A-17地块的避灾场地,明确A-11地块社会停车泊位个数。
五、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整体形成“动感十足”、充满活力的港城风貌景观。建筑风格采用现代建筑风格,体现整体的现代感。建筑立面材质宜采用金属板材、石材、真石漆、玻璃等,打造现代、简洁的建筑形象。建筑色彩宜以淡雅明快的色彩为主导色,辅以蓝灰、浅灰、白色,局部可有**度、高纯度的色彩点缀,具体应符合《**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规定。加强建筑“第五立面”的设计,应参照《**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温资规发〔2023〕18号)要求,营造整洁有序、多维立体、与自然山水和谐相融、现代与历史交相辉映的第五立面形象。
七、其他
规划范围内地块实施前应满足防洪(潮)排涝、围填海、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风暴潮灾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相关要求,对海岸线的利用需符合《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现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反馈至****,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政府网站:http://www.****.cn/
联系地址:**市**区大门镇和欣家园9幢
联系电话:0577-****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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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