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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范围:**经济技术开发辖区内种植企业、专业**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散户等生产主体。
2、监测数量:全年定量监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26批次(根据《**市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农产品定量检测达到2.0批次/千人,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80%确定)。
3、监测时间:2025年6月-2025年12月。
3、监测项目:监督抽检(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乐果、毒死蜱等23项),风险监测(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辛硫磷、六六六等44项),检测项目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和调整。
4、抽样对象:根据抽样时段各主体种植农产品种类确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规定采样日期,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提供检测结果;
2、受托方应提供每个批次样品一式二份的检测报告;
3、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双方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拟定中介服务费(上限)300元/批次,共326批次,合同签订后拨付30%合同款作为预付款,年底抽检任务完成后,剩余70%合同款一次性付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4、供应商具有相关检测业绩。(提供近两年相同业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