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回族自治区**市深井**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内容概要
**回族自治区**市深井**位于**市西南约50km,行政区划属**市**区香山乡管辖。**东西长约13km,南北宽约1.5~4.0km。深井**规划总规模为5.4Mt/a,分为2个井田(深井西矿,规划规模3.0Mt/a;深井东矿,规划规模2.4Mt/a),矿井工业场地均****煤厂。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心5楼
联系电话:0955-****765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313号
联系电话:0951-****083
邮箱:****@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地址:**市**区武珞路442号
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设性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附件,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附件:《规划环评公众意见表》/files/file/****0526/202********601_89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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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