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授****社会福利院****服务区)-实木门材料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福利院****服务区)-实木门材料采购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预算金额:584200.00元。
5.采购内容:实木门材料采购。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限价 |
计划总价限价 |
技术参数 |
| 1 |
实木复合门 |
各规格 |
m2 |
600.00 |
860.00 |
516000.00 |
门厚50mm,实木复合转印木纹色,内衬桥洞力学板 |
|
| 2 |
门锁 |
配套复合门 |
个 |
220.00 |
235.00 |
51700.00 |
||
| 3 |
门碰 |
地碰 |
只 |
220.00 |
50.00 |
11000.00 |
合**碰 |
|
| 4 |
双垭口门框 |
200墙 |
m |
50.00 |
110.00 |
5500.00 |
||
| 合计: |
584200.00 |
|||||||
注:①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②报价含税、运输、装卸费、制作、安装、售后服务、成品保护材料,发泡剂等辅助材料、含进场检测费用。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检测不合格,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竣工结算时以实际安装的门规格、型号、数量及图示**面积(现场缩口后为准)结算,手门碰按实际安装数量结算。(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单价不调整)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供货。
7.交货地点:**区学海街及******福利院项目院内。
8.税率:13%(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单价不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货到现场付款至合同额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1年。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2.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核查内容:
①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n/
②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30日16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询比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 号:2305 0186 7051 0000 1155
注: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询比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汇款未在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账的,供应商不具有应答资格。
3.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在报名时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清晰扫描件上传至“****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内。压缩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按下列序号对应相应文件夹。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应答,无需提供。);
4.询比文件费缴纳开始时间:2025年5月27日09时00分(**时间);
询比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6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1.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市**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楼206室。标书代写
2.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及纸质应答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楼206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1、 本次采购收取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平台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403-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CG-****0403-03425)。
3、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4、补充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 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联系人:盛强
联系电话:183****5474
代理机构:****
地 址:**经开区**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9888
邮 箱:****@163.com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