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机器设备30项)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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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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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05.6202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 **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2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6-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马云飞 联系电话:181****4116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李天成 联系电话:****7272-10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详见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名称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计量单位 数量 30
现状分析 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基本信息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评估结论系含增值税价值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转让价格含增值税价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漕溪北路396号603室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竞买文件》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产权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详见附件),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公告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31万****交易所****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完成上述事项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网络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数量、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本次转让产权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不得以此向转让****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银行账户。 6. 受让方****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成交金额1%的清运保证金。转让方收到清运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在产权标的存放现场与转让方进行产权标的移交。自产权标的移交完成之日起,产权标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产权标的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清运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清运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清运工作,每逾期1日扣除清运保证金10%,逾期超过10日,则扣除全部清运保证金。因逾期产生的场地租赁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 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2%****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石女士
联系电话 139****1966
特殊事项: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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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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