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嘉禾县水利局】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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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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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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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县四水治理舂陵水坦坪段、沈溪段、潭湾段岸坡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委托人名称****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投资额(¥150,000元)
服务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服务金额 ¥1.01元至¥15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金额说明控制价最高不得大于15.0万元。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对**县四水治理春陵水沈溪段、坦坪段、潭湾段岸坡治理工程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获取批复。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备案要求说明无
机构报名前需确认信息(1****超市无不良记录,要求中标后20天内提交初步成果并在2025年6月20日前提交最终报批稿; (2)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水土保持编制业务范围,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业绩; (3)要求拟任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担任过相关编制工作,报名单位的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有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4)要求履约期内1小时响应、12小时抵达现场提供服务; (5)如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中介机构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并同时将该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并且报请****超市管理办法处罚。
其他要求说明1.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是入驻湖****超市的企业。 2、其它要求说明: (1)合同签订。中选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选取人面议并签订书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本项目。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本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需联系项目直至获取批复。 (3)付款方式。待该项目出具批复后,按请款程序审批完成给与支付额度后进行付款。 (4)违约责任。中选人不按要求执行的,按违约处理,业主方有权重新招标或解除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2025-05-28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5-05-29 09:15:00
委托人咨询电话191****1314
委托人监督电话136****9676
备注无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标书代写
湖****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湖****数据中心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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