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车险理赔机动车损余零配件回收服务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车险理赔机动车损余零配件回收服务商采购
3、最低限价:定损金额比例投标价不得低于平台年度推送总定损金额的2.5%。
4、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标供应商数量全省1家。**范围不含**。
6、招标项目概况:****公司经营效益,降低理赔成本支出,进一步提高理赔管理水平,规范赔案中损余物资流程,实现减损收益最大化,拟采购车辆残件回收服务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机关颁发的证照,执照注册时间至开标截止日起时限应达到3年及以上且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标书代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银行出具)、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人及股东与我司无不良**记录,且非人寿系统亲属及员工;
8、承诺中标后不对中标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若分包或转包的,一经发现,自动终止合约。(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址:****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3、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内容需包含其办理本项目购买文件等手续,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位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政府采购网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缴费凭证。
5、线上购买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将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并致电确认收到,待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联系人:方凯聪(联系方式:137****2325)。
6、工本费收款账户:
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和睦支行
开户账号:952********100000315
注:招标文件工本费汇(转)款时,务必在用途栏中简写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户 名:****
开 户:****银行****公司**和睦支行
账 号:952********100000315
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7日09:30:00前缴纳并到账。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时间)在****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持个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六、信息公布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上**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1幢21-23层
项目联系人:王羿涵
项目联系方式:0571-****589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系人:方凯聪
联系电话:137****2325
质疑、投诉联系人:刘先成
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2325
附件信息:
投标单位报名表(1).docx (1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