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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 名称: | ****广场总平面图变更和十七期车库、十八期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 主题词: | |||
建设单位:****
审批单位:******局
建设用地位置:市区环市西路东侧青蛙山旁
规划公示时间及期限:2025年5月 26日—2025年6月4日(10日)
项目概况:****广场项目位于市区环市西路东侧青蛙山旁,分为商业地块和商住地块。其中商业地块用地面积58856.21㎡、商住地块用地面积119612.61㎡。本次办理所在地块位于商住地块,建设单位现根据实际工程建设需要和为提升小区景观效果,****广场总平面图(商住地块未报建部分)和十七期地库、十八期地库设计方案,具体变更详见附件。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如下:
1.对商住地块住宅二期16-22号住宅楼住宅户型设计(未报建)需进行变更,导致规划总平面图发生变化,16-22号住宅楼楼栋及单元数量不变,但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后仍满足南北向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楼栋间距≥30米,侧面宽度<16米时,间距≥18米的规范要求。
2.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520822.45㎡调整为519388.99㎡,减少1433.46㎡(主要为地下室建筑面积变化);居住总户数由3287户调整为3240户,减少47户;
3.车位数减少31个,由3393个调整为3362个。其中地上有581个调整为611个,增加30个;地下由2812个调整为2751个,减少61个。
4.符合绿化验收的前提下,总平面图于 17号住宅及20号楼南侧增加了篮球场(共361平方米)。总绿化面积不变,仅绿化布局变化。
二、十七期地库、十八期地库主要变更如下:
1.原十七期及十八期报建图纸地下风机房突出地面的风井及地下疏散楼梯突出地面的楼梯间位于园林景观内,影响景观效果。现为了提升小区景观效果,十七期车库将送风机房放置塔楼范围内,十八期因将送风机房放置塔楼范围内后,导致原报警阀间位置改变,同时因将楼梯间放置塔楼范围内后,导致原疏散走道位置改变。变更后十七期车**位由169个增加至175个,十八期车**位由164个减少至162个,整体增加了4个车位。
2.十八期车库北侧坡道面积漏算,现将此部分范围面积纳入十八期车库内,十八期车库面积由6243.54平方米变为6498.26平方米,增加了254.72平方米。
三、本次调整的楼栋户型、户数、总图位置及地下室车位均属于未开发报建楼栋,不影响已开发报建楼栋的户数、总图位置及车位布局。
(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市**区**街道屏峰一路60号******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政编码:527300
(2)电子邮箱:****@q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813 联系人:伍小姐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3、网址查询:(http://www.****.cn/yfyczrzyj/gkmlpt/index#3676)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5、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