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德阳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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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5-2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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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三维****公司****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电话:0838-****176 地址:****开发区****管理局(**市泰**路二段733号19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维****公司****基地项目

**省德****开发区泰**路以东

****

******公司

本项目位于**省德****开发区泰**路以东,拟**设一幢厂房,厂房内拟设置火电精加工车间、全工序精加工车间、CMM检测车间、智能仓库,购置五轴车铣复合机床、****中心、表面糙度仪、超声波测厚仪等高端智能化科研、检测及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24万片汽轮机核心部件(叶片)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

1、废气:(1)扬尘治理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2)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地运行,减少因机械故障产生的施工机械废气。(3)装修废气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了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建筑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和车辆冲洗。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施工期的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4、固废: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一)废气:

①喷丸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汇入1根15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

②抛光粉尘:使用水循环除尘系统,每套抛光机工位侧面均自带吸风口,抛光粉尘经各自的侧吸风口吸收进入一套水循环除尘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定期打捞金属粉尘。

③食堂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要求排气筒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墙体隔声;空压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密闭的空压机房内,设置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维护。

(三)废水:(1)本项目用于配置切削液的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基本全部消耗,剩余的切削液更换时交由危废单位处置。(2)生活污水中车间员工洗手废水和生产废水中湿法处理循环水、循环冷却水更换时必须经车间隔油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装置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处理厂的排放限值要求后外排绵远河。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有固定去处。

一般固废: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切削液的不合格品、金属屑、边角料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之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中餐厨垃圾设立餐厨垃圾收集场所,餐厨垃圾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

危险废物:含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机械润滑油、废防锈油、车间隔油装置污泥、废油类物质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棉纱、手套、废切削液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

对危废暂存间、液态原料暂存区、使用切削液的设备区域、预处理池、车间隔油池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抛光、喷丸、加热区、校直、轧钢区、食堂隔油池一般防渗,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三、其他部门意见
建设单****开发区****统计局对项目进行备案,并取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6-510699-04-01-737771】FGQB-0124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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