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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MA5YUYUB-4 | 建设单位法人:周茂 |
| 梅映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两江新区 |
| **市**区青枫北路20号 |
| **渝昆高铁友助村牵引变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05.91795,105.83485,105.76734 纬度: 29.1937,29.19336,29.234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8 |
| 渝(辐)环准〔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312.35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5YUYUB-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040-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5U75EM-4 | 竣工时间:2024-06-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5-04/23/202********443****18855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220kV永友牵线 220kV永友牵线起于**500kV变电站,止于友助村220kV牵引站,线路长度约8.82km,其中单回路约0.22km,双回路(与220kV永苏线同塔双回段)约8.6km,均为单分裂架空架设。 (2)来苏-友助村牵220kV线路工程 ①220kV苏友牵线:起于来苏220kV变电站,止于友助村220kV牵引站,线路长度约9.8km,其中单回路约0.15km,双回路(与220kV永苏线同塔双回段)约9.65km,均为单分裂架空架设; ②220kV永苏南线改接线:起于来苏220kV变电站,止于原220kV苏城南线NB3#,线路路径长度约0.7km,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 ③永邮线连接线:起于原220kV苏**线NA5#大号侧**GY1#,止于原220kV苏邮东线5#大号侧**GY4#,**单回线路长度约0.9km,调整弧垂线路起于原220kV苏**线NA7#,止于**GY1#,起于**GY4#,止于原220kV苏邮东线8#,调整弧垂长度约1.54km,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 (3)220kV永苏线 220kV永苏线起于**500kV变电站,止于来苏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8.3km,其中单回路约0.05km,双回路(与220kV永友牵线同塔双回架设长度约8.6km、与220kV苏友牵线同塔双回架设长度约9.65km)约18.25km,均为双分裂架空架设。 (4)间隔扩建工程 扩建**变220kV间隔2回,利用**变220kV出线间隔预留的2回间隔新上2回220kV出线间隔设备,1回至友助村220kV牵引站,1回至来苏220kV变电站,采用户外GIS架空出线;校核并完善来苏变220kV间隔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5)拆除工程 拆除线路长约3.41km,其中拆除来苏220kV变电站至原220kV苏城南线NB3#段线路长约0.7km,拆除来苏220kV变电站至原220kV苏**线NA5#段线路长约1.34km,拆除来苏220kV变电站至原苏邮东线5#段线路长约1.37km;拆除杆塔8基,其中拆除原220kV苏城南线NB2#计1基,拆除原220kV苏**线NA3#-NA5#计3基,拆除原220kV苏邮东线2#-5#计4基。 | 实际建设情况:(1)220kV永友牵线(现调度命名为220kV海牵线) 220kV海牵线起于**500kV变电站(现调度命名为**500kV变电站),止于友助村220kV牵引站,线路长度约8.366km,其中单回路约0.201km,双回路(与海苏一线同塔双回段)约8.165km,均为单分裂架空架设。 (2)来苏-友助村牵220kV线路工程 ①220kV苏友牵线(现调度命名为220kV苏牵线):起于来苏220kV变电站,止于友助村220kV牵引站,线路长度约9.283km,其中单回路约0.124km,双回路(与海苏一线同塔双回段)约9.159km,均为单分裂架空架设; ②220kV永苏南线(现调度命名为220kV海苏南线)改接线:起于220kV海苏南线50#塔(原220kV苏城南线NB3#),止于来苏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约0.688km,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 ③220kV永邮线(现调度命名为220kV海邮线)连接线:起于220kV海邮线52#塔(原**GY1#),止于220kV海邮线55#塔(原**GY4#),**单回线路长度约0.869km,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调整弧垂线路起于220kV海邮线50#塔(原220kV苏**线NA7#),止于220kV海邮线52#塔,起于**220kV海邮线55#塔,止于220kV海邮线58#塔(原220kV苏邮东线8#),调整弧垂长度约1.511km,单回单分裂架空架设。 (3)220kV永苏线(现调度命名为220kV海苏一线) 220kV海苏一线起于**500kV变电站,止于来苏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7.358km,其中单回路约0.034km,双回路(与220kV海牵线同塔双回架设长度约8.165km、与220kV苏牵线同塔双回架设长度约9.159km)约17.324km,均为双分裂架空架设。 (4)间隔扩建工程 扩建**变220kV间隔2回,利用**变220kV出线间隔预留的2回间隔新上2回220kV出线间隔设备,1回至友助村220kV牵引站,1回至来苏220kV变电站,采用户外GIS架空出线;校核并完善来苏变220kV间隔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5)拆除工程 拆除线路长约3.41km,其中拆除来苏220kV变电站至海苏南线49#(原220kV苏城南线NB3#)段线路长约0.7km,拆除来苏220kV变电站至原220kV苏**线NA5#段线路长约1.34km,拆除来苏220kV变电站至原苏邮东线5#段线路长约1.37km;拆除杆塔8基,其中拆除原220kV苏城南线NB2#计1基,拆除原220kV苏**线NA3#-NA5#计3基,拆除原220kV苏邮东线2#-5#计4基。 |
| 由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地质及地形的限制,小部分铁塔的位置较环评阶段发生了变化,实际建设的220kV海牵线(减少0.889km:2×0.435km+0.019km)、220kV苏牵线(减少1.008km:2×0.491km+0.026km)、220kV海苏南线(减少0.012km)、220kV海邮线(减少0.06km)、220kV海苏一线(单回减少0.016km,与海牵线、苏牵线同塔双回段计入海牵线和苏牵线中)长度较环评阶段一共减少约1.985km,路径整体走向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厂****中心向消费电能地区输送大量电能的主要渠道或不同电力网之间互送大量电力的联网渠道,是电力系统组成网络的必要部分。架空线路一般由塔基、杆塔、架空线以及金具等组成。三相交流电是由三个频率相同、电势振幅相等、具有一定相位差的交流电路组成的电力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电厂****中心向消费电能地区输送大量电能的主要渠道或不同电力网之间互送大量电力的联网渠道,是电力系统组成网络的必要部分。架空线路一般由塔基、杆塔、架空线以及金具等组成。三相交流电是由三个频率相同、电势振幅相等、具有一定相位差的交流电路组成的电力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磁防护 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控制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采取合适的相序排列方式,合理选择施工材料,输电线路临近居民住宅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途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2)声环境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经常巡线,控制线路与保护目标的距离,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电磁防护 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环境保护目标时,输电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垂直方向最低距离约13m,采取了抬高线高措施,距离满足环评及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双回输电线路采用逆相序的排列方式,选择新型施工材料,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线路沿线代表性环境保护目标处、变电站间隔扩建侧电磁环境监测值均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以下水平。 (2)声环境 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环境保护目标时,输电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垂直方向最低距离约13m,采取了抬高线高措施,距离满足环评及相关规范要求,根据监测报告,监测点昼夜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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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环评报告表要求: ①施工场地做好雨水导排设施; ②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分类存放,用于后期复绿。 ③在立铁塔施工中主要采用人力施工,尽量利用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塔,避免大规模开挖; ④对于塔基占地及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树林茂密处,减少对树木的清理,完工后及时恢复塔基周围等临时占地的植被; ⑤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之前,做好临时的防护措施,土石方集中堆放,同时做好施工工区的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生态的原貌,减少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 ⑥在放线和附件安装阶段,注意对周围环境的保护,文明施工; ⑦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 ⑧临时用地选址避开水域、林地等,优先选择建设用地。 ⑨禁止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行为。 批复要求: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避开林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避免大规模开挖,防止生态破坏、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造成污染。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已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 ①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采用了防雨布苫盖的措施,未设置雨水导排; ②本项目塔基、牵张场施工**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分层存放;塔基周围及牵张场剥离的表土等已用于临时占地复绿或复耕。 ③在塔基基础建设时,主要采取了人工辅以小型机械掏挖基础的方式,少部分塔基采用机械化施工,塔基利用地形地貌采取高低腿形式,施工过程中避免了大开挖,减小了施工弃土对表土的破坏,保护了塔基周围的自然地形、地貌; ④本项目塔基及临时施工占地类型为耕地、园地、林地,占用林地区域避开了树林茂密处,未对树木进行大规模清理,施工结束后塔基及其施工范围内扰动的地面已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植被恢复; ⑤塔基土石方开挖避开了下雨期间;由于现场施工地势较为平缓、汇水面积小,施工期间未修建临时排水沟。开挖土方回填之前,土石方集中堆放,采用防雨布进行了苫盖。施工现场已清理,回填方已夯实,减少了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 ⑥在放线和附件安装阶段,加强了对周围环境的保护,文明施工,未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⑦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通过设置围挡控制了开挖量及开挖范围; ⑧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用地根据沿线地形情况设置在耕地、稀疏林地区域,避开了水域、茂密林地等,施工结束后已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植被恢复。 ⑨施工期间未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塔基及临时施工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园地,塔基利用地形地貌采取高低腿形式,施工过程中避免了大开挖,未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污染现象。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塔基及其施工范围内扰动的地面已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植被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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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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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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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报告表要求: ①施工场地做好雨水导排设施; ②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分类存放,用于后期复绿。 ③在立铁塔施工中主要采用人力施工,尽量利用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塔,避免大规模开挖; ④对于塔基占地及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树林茂密处,减少对树木的清理,完工后及时恢复塔基周围等临时占地的植被; ⑤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之前,做好临时的防护措施,土石方集中堆放,同时做好施工工区的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生态的原貌,减少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 ⑥在放线和附件安装阶段,注意对周围环境的保护,文明施工; ⑦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 ⑧临时用地选址避开水域、林地等,优先选择建设用地。 ⑨禁止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行为。 批复要求: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避开林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避免大规模开挖,防止生态破坏、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造成污染。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 ①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采用了防雨布苫盖的措施,未设置雨水导排; ②本项目塔基、牵张场施工**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分层存放;塔基周围及牵张场剥离的表土等已用于临时占地复绿或复耕。 ③在塔基基础建设时,主要采取了人工辅以小型机械掏挖基础的方式,少部分塔基采用机械化施工,塔基利用地形地貌采取高低腿形式,施工过程中避免了大开挖,减小了施工弃土对表土的破坏,保护了塔基周围的自然地形、地貌; ④本项目塔基及临时施工占地类型为耕地、园地、林地,占用林地区域避开了树林茂密处,未对树木进行大规模清理,施工结束后塔基及其施工范围内扰动的地面已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植被恢复; ⑤塔基土石方开挖避开了下雨期间;由于现场施工地势较为平缓、汇水面积小,施工期间未修建临时排水沟。开挖土方回填之前,土石方集中堆放,采用防雨布进行了苫盖。施工现场已清理,回填方已夯实,减少了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 ⑥在放线和附件安装阶段,加强了对周围环境的保护,文明施工,未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⑦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通过设置围挡控制了开挖量及开挖范围; ⑧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用地根据沿线地形情况设置在耕地、稀疏林地区域,避开了水域、茂密林地等,施工结束后已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植被恢复。 ⑨施工期间未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塔基及临时施工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园地,塔基利用地形地貌采取高低腿形式,施工过程中避免了大开挖,未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污染现象。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塔基及其施工范围内扰动的地面已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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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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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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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