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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管廊钢结构制安工程 招标(招标编号:****)的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关于工期要求修改为:
1、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节点工期执行发包单位及业主要求,总工期3个月。(后面为增加内容)其中,黄海十二路管廊、园区西路管廊部分,按照业主最新提要求,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全部完成。
2、招标文件中关于合同价款支付修改为:
1)施工过程中:自正式开工之日起,每月由分包人向总承包人书面提出付款申请,经业主跟踪审计审核后,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进行支付(自收到分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产值审定,三个月内完成支付),其中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中全额扣回。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签订合同后第二年内:按结算审定额支付,不超过审定额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签订合同后第三年内:按结算审定额支付,不超过审定额的9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签订合同后第四年内:按结算审定额支付,付至结算审定额的100%(如缺陷责任期未满扣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无息退回)。
5)业主如提前支付,对应同比例支付。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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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