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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受理环310H2等4宗评价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0934-****563
传 真:0934-****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市**区弘化西路5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表送审稿 |
| 1 | 环310H2等4宗评价井建设项目 | **洪德镇,**县吉岘镇,**县**镇 | ****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 | **伊尔思****公司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