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关于**县**镇S517沿线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的《关于报送**县**镇S517沿线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镇S517沿线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0224-04-01-140628)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鱼皇村、新山村、新白村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干道沿线墙面提升38000平方米、屋面提升3400平方米、生产道路硬化6公里、污水排水渠4000米、农田灌溉水渠提升2000米等宜居村庄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84.00万元,其中工程费887.31万元(其中以工代赈人工费29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08%,占申请中央资金的37.9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6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建设方式:严格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以工代赈工程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实施方式,确保以工代赈落实到位。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九、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办公室、县财政局、******局等部门意见。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8] 266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招标。 2.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