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89号
****改革局关于**县上莞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县上莞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上莞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有道路建设工程、园林绿建工程、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包括美化提升工程、房屋外立面改造约280栋、美丽绿道约12157平方米、美丽乡镇入口通道约2500平方米、****停车场约372平方米、圩镇客厅约325平方米、追龙广场约3150平方米及三线整治等,**公厕240平方米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4814.95万元内。资金来源:拟申请第三批典型镇培育省级补助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中共上莞镇委会议纪要》(2025年4月27日);《关于**县上莞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67号);《关于**县上莞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456号);《**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城镇建设〔2025〕4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456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