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2025]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街道、汉丰街道、云枫街道、**街道、镇东街道、九**镇、**镇和大德镇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9.00km2,分项措施:封禁治理3169.07hm2,石坎坡改梯26.16hm2,保土耕作688.07hm2,坡面径流调控16.70hm2,并配套新修作业道路10.04km、截排水沟4.03km、沉沙池61口、**蓄水池4座、堰塘整治11口,****中心线)170m,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标牌4处、水土保持文化宣传3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668.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476.45 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水电建筑工程****公司设计的《**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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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大道中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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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社区人民路1937号1栋1单元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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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文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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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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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5400 | 邮编: | 405400 |
| 联系电话: | 023-****4961 | 联系电话: | 135****5988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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