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盒及高值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环评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赁******公司空置生产厂房建设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生产线,****工业园C区(24-25栋)一层,面积为2075.62m2,项目所在厂房共4层,楼高18米。项目生产产品为肛肠套扎器、湿化瓶、脐带夹和穿刺器,生产厂房包含生产区、灭菌区、解析区、检验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区域。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总体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1月,******公司编制完成了《****检测盒及高值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29日,****生态环境局以渝(渡)环准〔2024〕5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2024年2月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3月主体完成建设。
2024年12月31日,****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104MACRQ1QN15001Z),2025年3月开始进行装置调试。
该项目建成至今,无环保投诉、环保纠纷、环保处罚等事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一次投资,总体建设投运,本次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范围为****《****检测盒及高值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渡)环准〔2024〕5号)中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对照环评及批复,****检测盒及高值医疗器械生产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循环水、****园区生化池处理”变动为“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经项目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纯水****园区生化池处理”(原环评中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园区生化池处理)。
(2)环保工程(固体废物)
“厂区北侧设置10m2危废贮存库,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10m2”变动为“厂区南侧1F设置一间一般固废贮存库,不合格废品存放间6m2,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存放间2m2,一般固废贮存库单独一间密闭危废贮存库约2m2”。
变动符合《****保护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环发〔2014〕65号)中“(二)项目建设内容部分发生变化,但新方案有利于环境保护,减轻了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定,且不属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规定内容,故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建设地点、工艺流程、环境保护措施等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包括灭菌解析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灭菌解析废水、冷却循环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项目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纯水****园区生化池(项目废水依托******公司已建生化池,生化池由******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建桥C****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跳磴河最终排入长江。
(二)废气
有组织废气包括挤出注塑废气、灭菌解析废气。挤塑车间挤出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经排气筒(DA001)排放(高20m,φ0.35m)。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较少。破碎机置于封闭的破碎房内,再经车间自然沉降,外排到外环境的破碎粉尘量极少。挤出注塑废气处理装置风机风量4000m3/h。
灭菌废气99%环氧乙烷通过集气罩设备抽风收集后经1套三级水吸收处理装置处理;约1%环氧乙烷残留于产品表面送入解析室解析,产生的解析废气抽风收集后经同一套三级水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和灭菌废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高20m,φ0.25m)。废气处理装置风机风量1473-2154m3/h。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厂区换风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主要噪声以生产设备为主,主要包括注塑机、挤出机、破碎机、空压机组、风机、冷却塔等。项目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厂房楼顶,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以防止设备老化等产生噪声,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其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以及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空压机含油冷凝废液)收集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设置有危险废物相关标识标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建立有完善的危险废物记录台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5年3月24、25日,******公司对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施与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能够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中酚类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氯苯、颗粒物最大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灭菌解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园区生化池排出的污水pH、SS、COD、BOD5、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NH3-N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其余因子均满足达标排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检测盒及高值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环保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重****工业园区C区24-25栋1F
联系人:周凤
联系电话:138****0145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检测盒及高值医疗****小组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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