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彩虹路停车场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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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停车场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1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停车场项目设计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停车场项目设计(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问:本项目业绩要求“具有单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设计内容)”,考虑到多数设计项目中的“地下车库”通常称为“地下室”,故请问若提供“具有单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且停车不少于350个车位的地下室设计内容),并同时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是否认可

答:认可。

2.问:本次项目技术文件要求包含建筑和景观,请问若技术文件文本过大,分开上传到“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这2个节点,是否可以标书代写


答:可以。

3.问:当前投标时间较紧,P59评分标准设计图纸深度及完整性要求提供初步设计图纸,是否可以做相应调整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设计图纸的深度及完整性,该项评审要求调整为:标书代写

设计图纸完整性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整性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包括:

(1)需提供与方案设计相对应的建筑、室外景观绿化、室外景观亮化、排水等相关图纸。

(2)提供的设计图纸要与方案效果图一致。

优秀得7<F≤10分;良好得4<F≤7分;一般得0<F≤4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4.问:请提供上位规划、场地道路标高、市政管网接口等基础资料。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收集相关资料。

5.问:投标周期内完成现状苗木测绘工作难度较大,另外该成果作为项目基础资料是否应由招标人提供如不能提供,本项可否改为不计入评分标准

答:请投标人自行测绘收集相关资料;与该项相关的评审要求不予调整。

6.问:评分标准中提到“地下停车场图纸、基坑支护图纸、景观设计图纸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本轮概念方案设计阶段难以合理实现,可否取消此条要求

答:详见第3条问题答复。

7.问:地下停车有无人防要求如无人防要求,可否在控制总成本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平衡建筑与景观造价

答: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按规范要求设置;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自行考虑。

8.问:本项目的现状管网图纸能否提供

答:请投标人自行收集。

9.问:招标文件第61页人员配备要求有“具有1名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提供的证书名称为“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是否视为满足要求。

答:满足。

10.问: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1)单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设计内容),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2)单个合同中包含设计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请问:我司提供的设计总承包业绩(我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内包含地下车库设计内容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内容,该项业绩是否能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地下车库设计业绩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请明确

答:单个合同仅计分一次。

11.问:人员业绩:1.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具有单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设计内容),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2.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具有单个合同中包含设计用地面积不小于 30000平方米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 3 分。请问:我司提供的设计总承包业绩(我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内包含地下车库设计内容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内容,该项业绩是否能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地下车库设计业绩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请明确

答:单个合同仅计分一次。

12.问:我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描述为“景观设计”,是否符合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请明确

答:符合。

13.问:招标文件第60页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中要求“单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设计内容)”,请问提供的已完成证明文件--审图合格证书上为“非人防地下室”、“非人防地库”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

14.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均延期到“2025年6月10日9:00”。开标地点变更为:**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2楼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22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5033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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