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县中铺镇龚家掌村路沟北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 发布时间:2025-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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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中铺镇龚家掌村路沟北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23号)《**省矿产**管理条例》(2024年6月4日修订)及《**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省**县中铺镇龚家掌村路沟北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具体工作委托****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洮****公司综合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市**区建设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中铺镇龚家掌村路沟北建筑用石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县中铺镇龚家掌村 面积:0.169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108.98万m3(包含已设且完成有偿处置对应的剩余**量90.73万m3) 开采标高: 2505米至 2425米 **开发利用情况:21.7万m3/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边开采,边治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653.8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6月25日—2025年07月08日 网上地址:****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免费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6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有意竞买者请****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完成后,请竞买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书 竞买承诺书标的现场踏勘声明竞买保证金来源符合规定承诺书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竞买协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期采矿权公开出让为底价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出让采矿权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采矿权,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不得以**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要求。 2.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申请人应提前赴出让**所在地乡(镇)、村了解**实际情况,及早与****委员会就**建设和矿产**开发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环境等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3.取得采矿权的矿山在有效期内因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并公告的,由同级自然**主管部****机关。采矿权人应当自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出让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申请竞买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交易中心将依据《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拟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内包含2019年3月27日已公开出让且完成有偿处置对应的剩余**储量90.73万立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2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由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前对原采矿权范围内已完成有偿处置对应的剩余**储量按原成交单价计算给原采矿权人给予补偿;原采矿权人竞得该采矿权的,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时,在本次出让成交价基础上,对原采矿权范围内已完成有偿处置对应的剩余**量按原成交单价计算予以核减。 2.根据《******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通知要求》(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根据财建〔2017〕638 号文件《财政部 国土**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规定,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同时,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签订《矿产**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根据《**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甘资规发〔2023〕2号)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矿山正常运营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评估与核查工作。 4.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需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应当到林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依法进行使用。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选择避开公路沿线面山、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区域进行生产生活区建设。开发利用时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林地、草地、文物古迹、管道管线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的,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的承诺。 5.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成交后,在成交公示期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10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税务部门依据自然**部门推送的合同等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转作采矿权出让收****总局****税务局征收,不足部分由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缴****交易中心分别如数退还给竞买人。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拟动用可采储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6.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一经发现,出让人有权立即终止该采矿权,所缴纳的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7.竞得人须****交易中心缴纳竞得采矿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按照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执行。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5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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