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600吨发泡塑料垫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武清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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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加工600吨发泡塑料垫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2024年3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武溧
联系方式
150****4444
建设地点
**区王庆坨镇工贸园同旺路6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6 度 58 分 16.492 秒,北纬 39 度 17 分 24.62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R**(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总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3.4
环保投资占比(%)
6.8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966.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产业园区规划名称:《**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政府关于**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细分导则的批复》
文号:**政函[2019]8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市**区王庆坨镇镇区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机关:****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复函》
文号:津武环保函[2017]7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取得《****政府关于**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细分导则的批复》(**政函[2019]88号)。****位于**区王庆坨镇H单元,规划符合性分析对照《**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析。******政府于2017年8月22日取得****环境保护局(已更****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复函》(津武环保函[2017]7号)。
根据规划,**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规划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等,****位于工业用地地块内;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市**区王庆坨镇镇区H单元发展目标和定位以工业为主,以自行车、机械加工、食品、印刷为主导行业,园区严禁涉及大型喷涂、电镀、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复杂的企业入园。本项目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不涉及大型喷涂、电镀、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园区禁止类,符合园区规划。
根据《**市**区王庆坨镇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禁入产业为①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②对能源、**消耗和污染严重,可能对区域环境、其它产业造成恶劣影响,景观不协调的产业;③不符合产业区定位的企业;④能耗水耗大、环境风险较大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大的企业。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环境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简单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同时本项目对能源水源消耗不大,****园区发展定位。****园区禁止发展的产业,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要求,全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本项目选址位于**区王庆坨工贸园,对照上述文件“**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汇总表”,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管控要求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其中,中心**、城镇开发区应重点深化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产业园区严格****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要求,****园区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推动产业机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沿海区域要严格产业准入,统筹优化区域产业与人口布局;强化园区及港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岸线开发与自然岸线保护。
根据《****环境局关于落实的实施文案》(津武环发[2021]6号),对照“**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工业园区”。根据王庆坨工贸园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表1 王庆坨工贸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园区外一切**、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
本项目位**市**区王庆坨工贸园,且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核准制度,**、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本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符合
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本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不属于优先控制的化学品
符合
**开发效率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水治污技术示范推广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支持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不属于高耗水企业。
符合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次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中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落实《****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实施文案”(津武环发[2021]6号)中的相关要求,具有符合性。
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按照国家规定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管理规定有差异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水库,位于本项目西侧3.4km。因此,不占用**市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大**核心监控区空间管控符合性分析
****政府于2020年5月8号发布的《大****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大**两侧2km范围内按照需求分为8个不同管控分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文化遗产区、滨河生态空间非建成区、核心监控区非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村庄区、核心监控区村庄区、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核心监控区建成区。本项目位于**市**区王庆坨工贸园同旺路6号,与大**核心监控区距离为5.9km,因此,本项目不在大**核心监控区。
四、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发办[2022]2号)、《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3]1号)、《**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3月15日)和《****政府关于印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号)等文件要求,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
****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发办[2022]2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推进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改扩建项目VOCs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强化过程管控,涉VOCs的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源,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VOCs实施总量控制,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本项目发泡和造粒的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方式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
符合
2
推进末端治理,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实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发泡和造粒的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处理,不属于低效治理设施。
符合
序号
《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3]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完成橡胶、油墨、其他化工行业、****配件行业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制定。推进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动涂料、油墨等相关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转型。加快推广机器人喷涂等先进技术、产品和工艺。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设施综合提升改造、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清理整治,以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综合整治。
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料为树脂颗粒,不属于涂料、油墨等VOCs物料。本项目发泡和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 P1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符合
序号
《**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3月15日)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结合工业企业VOCs排放源建档立卡信息动态更新结果,进一步排查现存低效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环保装置不属于低效治理设施。经核算,本项目废气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符合
序号
《****政府关于印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
1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
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为环保设备风机,环保设备风机保证“先启后停”,待生产设备关闭后,及时关闭环保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符合
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减少高耗能设备使用。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中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加工600吨发泡塑料垫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2024年3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武溧
联系方式
150****4444
建设地点
**区王庆坨镇工贸园同旺路6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6 度 58 分 16.492 秒,北纬 39 度 17 分 24.62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R**(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总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3.4
环保投资占比(%)
6.8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966.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产业园区规划名称:《**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政府关于**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细分导则的批复》
文号:**政函[2019]8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市**区王庆坨镇镇区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机关:****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复函》
文号:津武环保函[2017]7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取得《****政府关于**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细分导则的批复》(**政函[2019]88号)。****位于**区王庆坨镇H单元,规划符合性分析对照《**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析。******政府于2017年8月22日取得****环境保护局(已更****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复函》(津武环保函[2017]7号)。
根据规划,**市**区王庆坨镇H单元规划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等,****位于工业用地地块内;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市**区王庆坨镇镇区H单元发展目标和定位以工业为主,以自行车、机械加工、食品、印刷为主导行业,园区严禁涉及大型喷涂、电镀、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复杂的企业入园。本项目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不涉及大型喷涂、电镀、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园区禁止类,符合园区规划。
根据《**市**区王庆坨镇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禁入产业为①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②对能源、**消耗和污染严重,可能对区域环境、其它产业造成恶劣影响,景观不协调的产业;③不符合产业区定位的企业;④能耗水耗大、环境风险较大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大的企业。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环境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简单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同时本项目对能源水源消耗不大,****园区发展定位。****园区禁止发展的产业,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要求,全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本项目选址位于**区王庆坨工贸园,对照上述文件“**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汇总表”,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管控要求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其中,中心**、城镇开发区应重点深化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产业园区严格****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要求,****园区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推动产业机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沿海区域要严格产业准入,统筹优化区域产业与人口布局;强化园区及港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岸线开发与自然岸线保护。
根据《****环境局关于落实的实施文案》(津武环发[2021]6号),对照“**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工业园区”。根据王庆坨工贸园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表1 王庆坨工贸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园区外一切**、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
本项目位**市**区王庆坨工贸园,且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核准制度,**、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本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符合
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本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不属于优先控制的化学品
符合
**开发效率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水治污技术示范推广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支持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不属于高耗水企业。
符合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次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中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落实《****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实施文案”(津武环发[2021]6号)中的相关要求,具有符合性。
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按照国家规定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管理规定有差异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水库,位于本项目西侧3.4km。因此,不占用**市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大**核心监控区空间管控符合性分析
****政府于2020年5月8号发布的《大****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大**两侧2km范围内按照需求分为8个不同管控分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文化遗产区、滨河生态空间非建成区、核心监控区非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村庄区、核心监控区村庄区、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核心监控区建成区。本项目位于**市**区王庆坨工贸园同旺路6号,与大**核心监控区距离为5.9km,因此,本项目不在大**核心监控区。
四、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发办[2022]2号)、《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3]1号)、《**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3月15日)和《****政府关于印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号)等文件要求,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
****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发办[2022]2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推进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改扩建项目VOCs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强化过程管控,涉VOCs的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源,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VOCs实施总量控制,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本项目发泡和造粒的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方式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
符合
2
推进末端治理,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实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发泡和造粒的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处理,不属于低效治理设施。
符合
序号
《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3]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完成橡胶、油墨、其他化工行业、****配件行业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制定。推进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动涂料、油墨等相关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转型。加快推广机器人喷涂等先进技术、产品和工艺。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设施综合提升改造、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清理整治,以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综合整治。
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料为树脂颗粒,不属于涂料、油墨等VOCs物料。本项目发泡和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 P1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符合
序号
《**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3月15日)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结合工业企业VOCs排放源建档立卡信息动态更新结果,进一步排查现存低效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环保装置不属于低效治理设施。经核算,本项目废气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符合
序号
《****政府关于印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
1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
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为环保设备风机,环保设备风机保证“先启后停”,待生产设备关闭后,及时关闭环保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符合
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减少高耗能设备使用。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中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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